本報北京11月19日訊 記者張維國務院辦公廳今天發佈《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(2014-2020年)》(下稱《行動計劃》),要求加快推動能源法制定和電力法、煤炭法修訂工作。積極推進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、核電管理、能源儲備等行政法規制定或修訂工作。《行動計劃》提出,到2020年,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。
  《行動計劃》提出,要加快清潔能源供應,控制重點地區、重點領域煤炭消費總量,推進減量替代,壓減煤炭消費,到2020年,全國煤炭消費比重降至62%以內。
  要削減京津冀魯、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區域煤炭消費總量。加大高耗能產業落後產能淘汰力度,擴大外來電、天然氣及非化石能源供應規模,耗煤項目實現煤炭減量替代。到2020年,京津冀魯四省市煤炭消費比2012年凈削減1億噸,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。
  《行動計劃》要求,建立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。深入推進政企分開,分離自然壟斷業務和競爭性業務,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。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,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,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,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。深化國有能源企業改革,完善激勵和考核機制,提高企業競爭力。
  推進石油、天然氣、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,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,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、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,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。
  《行動計劃》明確,完善能源稅費政策。加快資源稅費改革,積極推進清費立稅,逐步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徵範圍。研究調整能源消費稅徵稅環節和稅率,將部分高耗能、高污染產品納入征收範圍。完善節能減排稅收政策,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,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,探索建立綠色稅收體系。
  完善能源消費政策。實行差別化能源價格政策。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,推行合同能源管理,培育節能服務機構和能源服務公司,實施能源審計制度。
  (原標題:五年後煤炭消費比重降至六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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